名医师带徒,本来是一件好事,有利于传承名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要做好这一工作,就需要老师与学生的双方严于律己、共同努力,也需要有关单位的严加监督。
但笔者调查了解到,有一些名医利用国家授予的荣誉到处宣扬自己或“走穴”,以招纳学徒为名,行“名利双收”之实;有一位名医就收了几十位或一百多位学徒,收取高额的学费或资料费。有的徒弟与老师相距几百公里或一两千公里,一年之内见不了一次面。有的甚至只拜师时见过一面后,两三年内就没见过面,像这样的师徒长期分离,能真正学到名医的经验吗?有些人不惜花重金,远隔千山万水地拜师,为的是获得一纸“拜师证”来证明自己是某某名医的弟子,而不是真正想潜心拜师学艺,徒有虚名。长此下去笔者担心败坏了名医师带徒的风气,为此呼吁和建议相关部门应规范名医师带徒工作。
笔者建议,应规范名医师带徒工作,一是对国医大师及全国名中医带徒应做出人数上的限定,对学徒的资格也应做出条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一位国家级名医能带多少名徒弟,需报国家主管部门备案,且必须保证学术传承的合格率。二是应规定名医与徒弟每年必须在一起工作半年以上的时间,面对面、手把手地在临床科研的实践中传授,方是真正的带教。三是应规范收费标准或是由国家补贴一部分经费。四是出师时应进行考核,由五名以上的名医组成考核专家组,合格者方能授予出师证,获出师证者方能对外称是某某名医的传承人。(该文转自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