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云南省政府网站获悉,经云南省政府同意,《云南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实施方案》指出,2025年,云南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启动绩效考核工作,2025年,全省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的指标构成,同时确定部分指标作为省级监测指标。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行的全国统一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和医学名词术语集,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全国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名词术语集,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与集中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阶梯式评分、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分。